一名罹患癌症何姓男子生前誤信犀牛角粉可以抑制,前後6次花了480餘萬元,在臺中市沙鹿一家中藥行購買,但最後仍藥石罔效,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日前循線,查獲中藥行涉嫌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中。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及衛生局接獲違法情資,及1罐不明粉末,經委託警察大學鑑識比對,確認粉末是瀕臨絕種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印度犀牛,屬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一列管的物種,通報保七第五大隊組專案查辦,今天宣佈偵破。
辦案人員查出一名何姓男子因罹癌,聽聞服用犀牛角粉可以抑制惡性腫瘤,經友人介紹至該中藥行,2021年至今年4月底花480餘萬元,前後購買6次犀牛角粉,何男最後仍藥石罔效,專案小組上月25日持臺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至中藥房及住居所搜索查緝,全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呼籲,買賣、食用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是違法行爲,聽信偏方未循正規醫療措施,更會延誤病情,依據野保法規定,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可處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0萬元至150萬元罰金。民衆如發現野保、動保案件可撥打農業部1995報案專線通報,或撥110通報警方查緝不法。
臺中市沙鹿一家中藥行涉嫌販賣犀牛角,保七總隊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查辦。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提供
臺中市沙鹿一家中藥行涉嫌販賣犀牛角,保七總隊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查辦。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提供
臺中市沙鹿一家中藥行涉嫌販賣犀牛角,保七總隊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查辦。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