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長黃偉哲駁斥柯文哲說法背離事實,沒有誠信的人是無法選總統的。記者吳淑玲/攝影
基泰建設的「基泰大直」建案施工導致周邊民宅坍塌,有民代指出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在任內修改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讓建商可「球員兼裁判」。柯文哲對此聲稱,民進黨要打的話自己要小心,「要不要把臺南跟高雄拿出來看看」?臺南市長黃偉哲今回擊指,要選總統的人此時還打口水戰,感到遺憾,且還背離事實,污名化高雄和臺南,也弱化臺北人的智商。
黃偉哲說,對於大樓鄰損導致民宅傾斜及沈陷,對臺北市民表達慰問之意,但對於在這個時候還要打口水戰的人,覺得遺憾,還講出不是事實,經過比對就知道兩者很不一樣,臺北市只是行政命令,臺南市是自治條例,議會通過,臺北市是交給起造人就是建商來評覈有無造成鄰損,這就是最嚴重的球員兼裁判又判自己無罪形成大漏洞,這是蔣萬安市長要改回來的,當初改過去的人不肯承認反而甩鍋給其他縣市。
黃偉哲說,臺南市對損鄰事件一律受理列管,由主管機關會同監造人初步評覈,如果造成問題就會處理,初步看起來沒有問題也會請民衆在20天內會同第三方公正客觀機構進行評覈,和臺北市目前實施的辦法差別很多,想不到有人過去當市長現在變成甩鍋大王,不只甩給蔣萬安還甩給臺南和高雄,令人遺憾又無法接受 ,「沒有誠信的人是無法選總統的」。
臺南市政府也整理臺南市與臺北市損鄰事件處理方式之分析:
一、臺南市較重視法律位階,臺南市以自治條例來制定,相較臺北市只是行政規則來規範損鄰案件的處 理程序,顯然法律位階較高。
二、臺南市針對損鄰事件受理對住戶較有保障;臺南市對受損方之房屋損壞陳情一律受理,作法較爲彈性且對住戶較有保障,同時課予起造人應負責任。相對臺北市將「損鄰事件」一詞定義入法,限縮陳情損鄰的樣態。
三、臺南市較能積極反映處理時效;臺南市明確要求監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至現場勘查,並於7日內檢具安全 鑑定書,以釐清是否得以繼續施工。相較臺北市主管建築機關受理陳情後通知建方14日內勘查並製作安全認定書、30日內製作損害歸屬初步認 定書,顯然能更快速反映陳情需求及處理時效,至後續另有關責任歸屬應由公正第三方鑑定過後較爲客觀。
四、臺南市對陳情案件一律列管未有球員兼裁判之疑慮,臺南市除了例外情形以外一律列管,且需解除列管後方得請領使用執照,相較臺北市需於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中認屬施工損害者才予以列管,對於受損戶的權益較有保障。
五、臺南市由建方支付鑑定費用;臺南市作法皆由建方支付鑑定費用,相較於臺北市受損戶先行負擔費用,如歸責於建方則由建方支付,較能站在受損戶之立場着想。
六、臺南市給予受損方較充分時間指定鑑定機構,臺南市規定20日內指定即可,相較臺北市要求受損戶需於14日內指定鑑定機構,給予受損方更多時間評估考慮。